兴安教育,清代有书院3所、义学5所、县学1所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(1012年) 便有唐则考取进士。宋、元、明、清4个朝代全县计有进士60人,文举202人,武举63人。另外,明代有贡士64人,清代有拔、恩、副、岁、廪贡117人。乾隆八年(1743年) ,创立漓江书院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,漓江书院改为兴安县两等小学堂(后改为高等小学堂),并相继创办8所初等小学堂。 民国17年(1928年) ,在县立高等小学堂中办小学教员养成所1个班。民国20年,成立兴安县初级中学。民国21年,全县243个村(街),办有小学的132个,学生4525人,入学率29.5%; 初中2个班,学生109人;简师1个班,学生48人。民国30年成立幼稚园1所。民国35年,有高小19所,初小253所,初中1所。民国期间有出国留学生3人。
1950年,县人民政府接管了各级各类学校。1952年,城关幼儿园诞生。1953年,兴安县立初级中学改为有高中和初中的完全中学。1956年增办界首、溶江两所初级中学。1959年兴安师范成立。60年代各公社均设有初中(农中)。1979年开设兴安卫生学校。同年,县内开始招收电视大学班。1980年,兴安经桂林地区行政公署验收为“基本无盲县”。1985年,全县已普及初等教育。1990年,全县有公办幼儿园6所,入园幼儿10234人 (包括学前班) ,教工276人, 民办6所,入园幼儿185人,教工6人;小学129所,教学点326处,学生45670人,入学率99.5%,教工1978人;乡镇重点初中和村办联中29所,县办高完中5所,厂办高完中2所,县办农中1所,学生14110人。解放后至1990年,为高等院校输送了大学本、专科生2637人,中专生4708人,出国留学生8人。 1988年后,县人民政府拨款和动员社会力量集资,对全县中小学危房进行了全面维修。1990年, 全县学校建筑面积共26.2万平方米,其中小学19.4万平方米,中学6.8万平方米,分别比1949年增长16.74倍和19.86倍;教学仪器、图书设备比过去,教学质量不断提高。
单位名称: | 桂林市兴安县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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